10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十一”前夕,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商品房促销工作的通知》(简称“新9条”),出台了多项利好措施,为即将举行的秋季房交会“助阵”。

  一是对各区、县(市)商品住房的数量、区位、价格、户型以及开发企业的意愿进行摸底调查。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

  二是棚户区改造和旧城区改建项目一律采用货币化补偿或以政府团购商品住房、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自主购房等方式安置,打通回迁安置和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之间的通道。

  三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容积率1.0以上、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政策执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据市房产局解读,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主要目的是使更多商品住房能够纳入普通商品住房范围,从而使购房者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购房负担。“新9条”不仅将价格标准由“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放宽至“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面积标准也由“144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68平方米以下”。本条政策对于大户型购房者来说是重大利好,结合5月6日推出的《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中的购房奖励政策,契税税率最低可降至1%。但由于是阶段性激励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底,有购买大户型意愿的购房者还需尽早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