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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金恩子)在沈阳,个别医院生娃只需自付15元,却可以领到24031元生育津贴。你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吗?
本报记者帮你梳理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津贴申领流程,让你做最“实惠”的准妈妈!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社平工资的,以社平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计算方法为,社平工资/30天×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如果符合晚育政策,按158天生育津贴标准领取,最少可领24031元生育津贴。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参保人员因生育就医的自付比例经政策调整后明显降低,特别是以一、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享受的实惠为最多。
2014年,以就医量较大的正常产单胎和剖宫产单胎为例,一、二级定点医院2014年全口径自付比例平均基本能控制在30%以内。其中,有些医院剖宫产的自付比例已经低于2%。例如,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剖宫产人均住院费用为3214.38元,自付比例为0.49%,这就意味着,个人需要自付费用约为1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