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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快公厕建设步伐既是广大市民和流动人群的强烈要求,更是城市文明的迫切需要。现在沈城九区公厕近800座,距离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居住区每平方公里应设置3到5座公厕这一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厕小问题却反映了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大问题。为解决沈阳市公厕少、布局不合理、档次低等问题,沈阳市今年将采取多项举措努力破解公厕少问题。4月16日上午,由沈阳日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环卫处副处长王勇做客,接听读者、网友的电话,就沈阳市城市公厕建设方面工作给予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环卫处副处长 王勇

  问:新建项目一般多大区域内应设有一处公厕?

  答:《沈阳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新建10万平方米居民区、5万平方米商业网点、市场等,应当在建筑内建一座不少于50平方米的附属水洗公共厕所,设置直通室外的单独出口和管理间。

  问:公厕日常维护应达到什么标准?

  答:《沈阳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厕所应当按下列标准维护:(一)水冲厕所应达到四壁、档墙、顶棚、地面完好,便器(池)完好,上下水设施完好,门窗、玻璃完好,附属设施、设备完好,贮粪池完好,地面净、蹲位台面净、附属设施净,厕外环境净、无臭味、无蝇虫;(二)旱厕所应达到四壁、挡墙完好,便池完好,蹲位台面完好,门窗完好,地面净、小便池净、蹲位台面净、四壁挡墙净、厕外环境净,夏季无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