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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多日,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的声音不绝于耳,终于在3月30日下午尘埃落定。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财政部昨天则发布公告称,今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在此前,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为5年。

   解析 支持居民买普通自住房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解读:组合贷审批复杂、时间慢,一般交易双方很少采用,此次提出鼓励组合贷,有可能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解读:有房有贷的,用商业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超预期。

  ◆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解读: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至20%,符合预期。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解读:有房无贷的,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超预期。

  按照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下一步还有可能对交易环节税费标准以及首套房的房贷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