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国家食药监局检查发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含有类似毛发状异物,其中900瓶涉事注射液已销往辽宁。昨日,记者从辽宁食药监部门获悉,这些疑似含有毛发状异物的注射液已被召回等待依法处理。

  国家食药监局发布通告,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于2015年2月6日被约谈。经查,长春市一诊所发现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有类似毛发状异物,事发后涉事产品被该公司业务员销毁,但有关证据证明涉事产品确实存在问题,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亦承认以上事实。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找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报告。另外,该公司业务员销毁证据、掩盖事实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性质极其恶劣。目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该企业依法处理。

  据了解,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涉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批号为C13042201,总计21700瓶,2013年4月22日生产,有效期至2015年3月底,销往吉林(8000瓶)、河北(10500瓶)、黑龙江(2300瓶)、辽宁(900瓶)四省。昨日,记者从辽宁省食药监部门了解到,我省已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关注涉事注射液产品的流通使用情况,并且已对销往省内的900瓶涉事注射液进行了召回及依法罚款等处理。

  省、市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发现疑似质量问题药品,可拨打电话12331、96151或登录12331网站进行举报,将问题药品交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