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都能贴罚单

  依据《沈阳市公安局交警和巡特警实施一警多能工作机制操作规范》第六条要求:“巡特警、派出所民警按照一警多能机制实施交通处罚的,应当全程使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并以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的名义履行告知、处罚等法定程序,同时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

  对此,建立交警中队包派出所的对口联合工作机制,由属地派出所、交警中队联合对上述四类严重违停行为进行查处,并使用属地交警大队机动车违停告知单,加盖交警大队印章和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个人名章,同时由交警大队录入到属地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城乡接合部交通设施不足,如何解决?

  除积极协调市交通局和辖区政府,最大限度增设必要的交通设施外,还对大量老旧交通护栏、交通标志进行了翻新,并重点投放在郊区公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

  其中,在省道102线、国道102线等郊区道路安装交通护栏1.3万延长米、路口提示桩1047根、减速坡506米,施划交通标线4.5万平方米;在辽中环、新鲁、绕城、京沈等高速公路及四环路安装太阳能爆闪灯225套、匝道导航灯17套、警告标志172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2套,为高速大队配发仿真警车32台。同时,还完成了郊区公路16套超速兼卡口设备和8处信号灯岗的建设工作,确保了城乡接合部地区交通秩序良好。

  将在违停多发区域增设专拍违停电子眼

  目前全市累计投入停车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累计增加配建停车泊位20.1万个;新增公共停车场403个,泊位10.2万个;路内停车泊位11.9万个,静态交通标志4600余个;263个弃管小区实现自管自治,3.6万个路内停车泊位实现了社会化看护,全市盗砸机动车警情连续三年实现大幅度下降;全市主、次干道停车入位率达98.4%。

  下一步,将建设50条静态交通示范路,通过挤压机动车违停空间,避免机动车违停行为发生。在全市重点商业区、车站、医院、市场周边等违停易发、多发区域,将设置一些机动车违停非现场执罚终端,即专拍违停的电子眼,对长时间停放、影响道路通行的,通过非现场执罚方式形成威慑。

  此外,还将以全市停车泊位数据、车辆停放数据、违停车辆数据、违停街路数据、盗砸机动车警情“五大数据库”为依托,建设全市静态交通管理平台,在商业区建立100块停车诱导屏,发布停车场剩余泊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