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修订的《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时,在关于提高公共服务方面,将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的范围扩大到包括肢残、智残、聋残等,即所有持有效证件的残疾人。沈阳市按照自愿申办、属地管理的原则,已为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卡。
此外,《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对6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8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学校免费提供在校期间的食宿,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给予生活和交通补助;市和区、县(市)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并根据盲人的实际需求逐年增加盲文读物和有声读物种类、数量。
新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驰名商标”字样将禁用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其中增加了禁止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的规定。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者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不会受到处罚,可继续销售。
此外,新《商标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声音商标,对象包括企业宣传片及电影、电视、广播广告中的配乐、企业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等。但是特别刺耳、带给人们不良心理感受的声音,则不能注册成商标。
新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对患重病没钱的患者给予救助
5月1日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规层面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办法》中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都涉及低保人群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办法》规定,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可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低保人群以及其他一些困难人群,可获得教育救助等。
新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多种渠道可举报价格违法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被举报人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责令被举报人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