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类型开展
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
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试点为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存在公共停车难的重点商业街区、交通节点和公共机构等区域范围,主要通过以下8种类型开展:
1.按照规划要求选址建设的地铁+换程(P+R)公共停车场;
2.利用公园、广场、绿地、道路、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3.各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包括地下空间)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库);
4.建设项目超出配建标准建设的大型公共停车场;
5.现有公共停车场的“平改立”;
6.利用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库);
7.利用城市边角用地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库);
8.既有建筑在具备安全、消防条件的基础上,采取楼顶加建等形式建设公共停车场。
市政府将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专项计划管理制度,采取市区分责联动的运作模式。建设单位可以自建或者采取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同专业投资建设公司合作代建,进行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在政策保障方面相关部门正在参照国内有关城市的经验进行探索,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周边300米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将被取消,建设停车智能化引导等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