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每人25元

  城乡低保边缘对象

  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每人15元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根据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通报,今年2月份,沈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4.7%,其中食品涨幅为6.6%,均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沈阳市决定从2月份开始,市、区两级统一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这是3月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25元;城乡低保边缘对象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5元。经过测算,全市将发放2018年第1期(2月份)价格补贴327.14万元,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13.26万人因此受益。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中列支,或由财政预算另行安排;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由财政预算安排。所需资金,按照市、区两级1∶1配比。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时,在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当启动条件不满足时,即终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