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正式启动为期3年的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确定包括城镇住宅、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民居等11类工程为加固工程实施对象。

  2020年4月,辽宁省建立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和省地震局三部门牵头、17个厅局为组成成员的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调机制,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完成省内易发区11类工程房屋设施加固任务。

  省住建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编制技术导则,对地震易发区房屋质量安全和技术服务提供有效指导,并强化现场质量监督;省教育厅部署各市教育局对全省地震易发区600所中小学校舍进行了逐项排查;省卫健委组织对省内医院建筑抗震设防要求未达标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并将结果纳入各市整改规划;省水利厅完成了122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对地震易发区9座在建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省应急厅排查地震易发区内30家危化企业,按类型建立地震易发区内危化企业名单,要求相关企业落实地震风险防控措施。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