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1月28日电 (王斯文)今日上午,本网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发展战略,共制定出台了200余项制度措施,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支持、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为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辽宁省检察机关精准把握刑事检察标准,对涉民企案件依法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今年前10月,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批捕259人、不起诉101人;持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积极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民营企业家进行逐案排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人并已全部变更。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结合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今年8月,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全省130多个检察院邀请民营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10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实地走访企业超过2000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7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的沟通协作,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