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即将来临,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秩序,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与沈阳市工商局共同组织召开了“双十一”电商企业座谈会。京东、中兴云购等省内外20余家电商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平台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要认真履行审查、信息披露、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证商品质量等义务。同时,对电商企业在“双十一”期间集中促销活动中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形加以提示。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商企业在使用网络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不得免除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经营者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不得要求消费者承担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不得含有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排除等内容;不得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如果网络平台经营者存在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同时要求电商企业加强广告导向管理,依法落实平台广告审查主体责任,做到严格落实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查所链接互联网媒介的主体资格;杜绝出现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相关部门告知的违法广告、自查发现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展示或链接的违法广告,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

  此外,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在座谈会上就如何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与电商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要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真正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网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