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沈报融媒讯(记者张举)10月9日,沈阳交警对57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予以曝光。9月15日以来,交警累计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396件,其中饮酒驾驶339件,醉酒驾驶57件。

  9月中旬起,沈阳公安交警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的查处力度,并结合“忠诚保平安担当护畅通”综合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间断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重点对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饮酒后不要驾驶车辆,尽量找代驾或者打车回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