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彭跃东)8月31日,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沈阳市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到2020年,沈阳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清洁供暖面积达到2.4亿平方米,清洁供暖比重提高到60%;减少供暖煤炭消耗9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6万吨、烟尘1.8万吨、灰渣36.1万吨。

  到2020年,沈阳市中心城区及县城新增电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电供暖总面积达到4800万平方米。新增天然气供暖面积800万平方米,天然气供暖总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年供暖用气量新增9500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天然气独立供暖面积增加72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直燃锅炉集中供暖、热电冷联供分布式供能项目供暖面积增加80万平方米。

  《通知》明确,今后全市鼓励利用电网低谷电发展电储能供暖项目。鼓励工厂厂房、仓储设施、新建的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且由燃煤供暖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电储能供暖。

  《通知》明确,今后全市鼓励居民天然气独立供暖。在新建的节能住宅,大型热网供热能力不足的中心城区,集中热网空白的风景区、别墅区的节能建筑,鼓励居民采用独立供暖的家庭壁挂式燃气锅炉供暖。

  今后全市加快推进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2017年年底前,推进大唐沈抚连接带热电厂项目建成投产发电供热,2018年浑南热电厂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沈海异地搬迁热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产。规划新增热电供暖面积45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