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王月)距离高考填报志愿还有一周多时间,6月15日,市招考办发布《沈阳市2017年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政法院校考生须知》,详细介绍报考流程及考生体检、面试、政审要求,报考考生体检、面试工作将于6月23、24日进行。

  考生需高中毕业,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报考考生需先到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领取《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政审表》,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省公安厅和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市内五区考生体检、面试时间为6月23日,其他区、县(市)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4日。地点在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95号,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辽宁公安教育培训中心)。

  体检、面试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少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少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要求考生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身体无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体检、面试实行单项淘汰制,不予复查。

  市公安局教育处、科具体负责考生政审。体检、面试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录取工作将由省招考办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放面试、政审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择优录取。新生入学后,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还将统一部署身体和政审复查,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造成重大失误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