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5月1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六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32件。这是记者5月2日了解到的情况。

  据悉,这32件问题共涉及12个区、县(市)、开发区管委会和2个市直部门,和平区2件、沈河区3件、皇姑区2件、大东区3件、铁西区3件、浑南区5件、于洪区2件、苏家屯区3件、辽中区1件、新民市2件、法库县2件、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市环保局1件、市城管局1件。

  记者了解到,所有转办问题已全部第一时间交与相关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截至目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沈阳市转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85件。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