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沈阳交管部门公布了今年1月的交通整治数据,并向社会公布:即日起,将对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严上加严”。快来看看,三类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啥?

  1月查处酒驾326件

  1月,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9205件,同比增加45.07%。公安交警在对闯红灯、酒驾、飙车、车辆改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的同时,针对车窗抛物、随意变更车道、不依次等候、占用公交车专用道、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均重点加大了查处力度,查处量较去年同期均大幅增加。

  其中,查处车窗抛物交通违法211件,同比增加12.26%;查处随意变线交通违法1963件,同比增加39.02%;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326件,同比增加18.55%;查处违法停车41165件,同比增加131.78%;查处闯红灯2081件,同比增加12.85%;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1186件,同比增加21.27%;查处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588件,同比增加68.96%。通过增设电子监控、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对占用公交车道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大幅提升,共查处违法行为7103件,同比增加10倍以上。

  交通整治将持续推进

  据介绍,2017年是沈阳市“城市治理提升年”,为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提升我市道路通行能力,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整顿交通秩序 规范驾驶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严上加严,向交通严管要秩序:一是将定期曝光各类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和车辆;二是加大科技运用力度,形成交警路面查处和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相结合的全天候、立体化管控体系;三是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原则,从严加强综合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重点整治三类交通违法

  随着天气转暖、道路通行条件逐步转好,市民驾车、骑车出行增加,全市中小学开学后,城市道路通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公安交警即日起针对 “扰序致堵”、“危害人身安全”、“影响城市形象”三类交通违法的整治将“严上加严”。

  1扰序致堵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不依次等候: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若违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45条1款,罚款100元、记2分;

  越压双黄实线: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若有违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44条,罚款200元、记3分;

  违停: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若违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罚款100元、不记分。

  危害后果:以上违法行为,易导致道路交通拥堵,城市车辆通行效率将大幅下降,进而引发大面积的交通堵塞。

  2危害人身安全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以上2000以下罚款。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闯红灯: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若违反,罚款200元、记6分;

  不系安全带: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若违反,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罚款2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罚款20元、不记分;

  开车接打电话: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若违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3项,罚款50元、记2分。

  危害:以上违法行为,容易降低驾驶人的注意力,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对驾车人以及乘车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3影响城市形象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车窗抛物: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5项,罚款50元、记2分;

  占用公交车道:驾驶机动车时,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道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37条,罚款100元、不记分。

  危害:以上违法行为,不仅对其他车辆驾驶人或者行人、非机动车正常行驶造成干扰,更对城市文明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