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贫困家庭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有不同金额的助学金。

  学前:免收保教费+资助金

  按照《方案》要求,对在园(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对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发放入园资助金。此外,省教育厅继续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0年,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80%,农村各乡镇均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公办中心幼儿园。

  义务教育:寄宿学生有补助

  据了解,辽宁将全省81万户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省级教育扶贫管理数据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享受的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在每一教育阶段,都能获得有效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义务教育阶段,除落实“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寄宿学生,发放寄宿生补助,其中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

  高中:免收学杂费+助学金

  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律免收学杂费,并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解决其基本生活费用。

  大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应贷尽贷”;在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确保当年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探索建立对贫困家庭经济收入特别低,本人毕业1-3年没有正式工作的毕业借款学生,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相关救助机制。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