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辽宁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14个市公安机关积极响应,全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43起,破案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查处治安案件42起,行政拘留46人。全省各级公安环境安全保卫执法机构与同级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425余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90余个。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辽宁省公安厅公布了3起污染环境案。

  营口、盘锦市污染环境案

  2015年4月初,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工作中发现:“在营口、盘锦等地陆续出现蒸洗油罐车企业非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目前,营口、盘锦等7家蒸罐企业负责人员及主要参与人员,均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6个月、缓刑并处罚金等。

  盘锦市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盘锦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在工作中发现:“盘锦市一企业涉嫌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等危险废物非法排放,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目前,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6个月、缓刑并处罚金10万元等。

  沈阳市姜某污染环境案

  沈阳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清乡余粮村一废品收购站内有一大坑并存放黑色液体,涉嫌污染环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对其从2015年4月以来,在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废油进行加工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到渗坑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梅天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