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通报了关于全国第二次大督查我省相关问题问责处理的情况。

  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和跟踪审计发现,阜新市未完成并虚报2014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至2015年5月8日,仍有10407套未开工。葫芦岛市未完成并虚报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4410套,至2015年5月8日,仍有3500套未开工。

  按照国务院要求,省政府要求有关地区对上述问题涉及人员进行核查问责。

  阜新市对虚报问题负有责任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副县长卢亚军、细河区副区长王迪、新邱区副区长陈彦儒、清河门区副区长李付杰、阜新市棚改办主任冯建等5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虚报负有直接责任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住建局局长兼棚改办主任吴福权、细河区棚改办主任裴铁鲲、新邱区棚改办主任曾明、清河门区棚改办主任陈正军等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葫芦岛市对上报开工任务数及整改情况负有领导责任的兴城市副市长刘晓军、建昌县副县长乔鹏、龙港区副区长苗贺雨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上报开工任务数及整改情况负有直接责任的兴城市城建局副局长兼棚改办主任吴成林、建昌县棚改办主任李海青、龙港区城建局副局长兼棚改办主任刘俭等3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将持续跟踪督查,彻底限时整改。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经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