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间因为一点琐事,在单位食堂相互争吵,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一名老师把另一老师的上唇咬掉一块肉。这件事发生在大连市中山区一所小学的食堂。今年4月,法院判处咬人的老师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费近9万元。

  互相口角

  早上,李丽和同事在食堂吃饭,罗丹认为,两人在讲她,于是和李丽发生口角。

  一个耳光

  李丽打了罗丹一个耳光,因为有同事拉架,罗丹没打着李丽。

  两个耳光

  罗丹被同事拉走后,李丽追到走廊,又打了罗丹两个耳光。

  咬坏嘴唇

  两人在走廊厮打在一起,罗丹将李丽的嘴唇咬掉一块肉。

  俩小学女教师学校食堂吵架

  李丽和罗丹同在大连中山区某小学任教。2013年5月20日早上,她们先后来到学校食堂吃饭。李丽和另外一名同事先来到食堂,一边吃饭一边闲聊着。罗丹随后也走进食堂,并心生怀疑,以为李丽与另一名同事似乎正在讲她。她一边盛饭一边嘟囔着,“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啊,都是离过婚的人,一天找一个男的,不知换过多少人。 ”此话在法院立案调查过程中得到一名事发在场的老师证实。

  拿餐盘互相打幸亏都没打着

  李丽陈述,“罗丹听到我们聊学校老师结婚化妆的事,就冲我们说,‘也不看看自己的丑样’。 ”李丽解释“我说的不是你”。此时,罗丹却说,“我说的是你。 ”随后两个人争吵起来。罗丹在法院调查时称,李丽当时就给她一个耳光,而她还手时被同事挡住未能打到李丽。食堂的餐盘成为她们互相攻击的工具,但所幸谁都未能击中对方。同事们见状,马上把二人拉开,并把罗丹拉到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