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资料图。

  “停车停在了绿化带上,虽然草还没有长出来,但是把一棵小树撞折了压在车下。停车位虽然很紧张,但是如此自私停车让人鄙视!”3月12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沈阳晚报、沈阳网新闻热线96009-1投诉这一现象。

  陈先生说,3月10日晚上,他到五里河公园散步,走到东方威尼斯小区东北侧二环匝道口位置时,看到几辆轿车停在了路边基石上。停在最外侧的是一辆白色轿车,一棵碗口粗的小树斜在车身后。陈先生仔细看了看这棵奇怪的小树,发现它的根部在轿车的车尾下,已经折了,仅有树皮连着。

  “把树撞折了,司机肯定能感觉得到。可就这样把树撞折了,还骑在折断的树上停车,这样的做法太令人气愤了。”陈先生称,“也不确定树折了就一定是这辆车撞的,但是不应该就这样骑在上面。”

  陈先生说,这个区域应该没有人管理,树被撞折了所以没人在意,“但是为了一己私利,造成这样的后果,不需要承担责任吗?”对此,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张龙律师称,树木属于公共财产,而且这辆车停在非车位内,在停车过程中造成了公共财物的损害,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对其所造成的财物损害进行赔偿。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李远

  摄影记者 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