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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量尺判开发商给赔偿

  主审法官来到现场实地查看,看到董先生家入房门直对着一道横梁,房屋已经装修使用。通过对别人家相同户型格局的房屋进行测量,横梁长约6.16米、宽约22厘米、高约50厘米,复式部分地面至顶棚净距离1.927米至2.04米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标准系清水房,复式部分层高2.19米,经过测量,复式部分净高高度不一致,一楼存在横梁,确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涉诉房屋的使用空间和美观。

  董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损失,鉴于房屋存在一定空间和美观瑕疵,且具体损失也不易精确量化,根据涉诉房屋的具体情况,结合该院已受理的大量的类似案件的调解结果,法院酌定开发商赔偿董先生1万元。

  索赔:

  “缩水”百户业主获赔百万元

  于洪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员透露,该阳光100小区与董先生一样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近百名业主,纷纷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80余户居民选择了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调解,每户获赔1万元。还有10余户居民坚持要通过判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每户居民也都获得了1万元赔偿。

  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千万不要被样板间迷惑、欺骗。即使你看到了实物房间,也应该多一个心眼。只有把这些全都写在合同里,这些白纸黑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