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液体没有伤害涉嫌寻衅滋事罪

  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已有受害人报案,目前警方正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中,不少市民对这种夜间街头泼不明液体的行为痛恨的同时,也很想弄清楚,对方到底触犯了怎样的法规?对此,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这要看行为人泼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泼的是硫酸等液体,导致人体受到直接伤害的,伤残鉴定轻伤以上,则构成刑事犯罪。 ”王金海表示,即便泼的液体对人没有直接伤害,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即使是针对一个陌生人开玩笑尚不构成犯罪,但因此导致别人摔伤等,也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王金海说。

  该男子泼液体行为属于心理变态一种

  就此,记者还采访了大连徐医生心理工作室的心理专家徐相君,他表示男子频频向陌生女子泼不明液体的行为,与摩擦癖、露阴癖等一样,都属于性心理变态的一种,这类患者主要为男性,他们有一个共性,就是性格往往内向,不善于跟女性交往。

  徐医生表示,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某种需求得不到满足,从而需要特殊渠道发泄。据介绍,这类患者有的明明知道不应该这么做,但他们自身的控制能力特别差,往往控制不了自己。他们极少有人会主动找医生看病,往往是家人发现了之后,才把他带到心理诊所来就诊。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佟亮 实习生李壕文/图

  他五六十岁 头发花白戴眼镜

  “变态男”形象:

  ●受害人侯女士介绍,这名男子年纪大约有五六十岁,头发有些花白,戴着眼镜,外表看起来还挺斯文的。

  作案时间:

  ●早上7点半到9点之间,此时正好是早高峰,来往人多,通道口比较混乱。

  作案对象:

  ●年轻漂亮、独自行走且没人陪同的年轻女性是 “变态男”的主要下手对象。

  作案手法:

  ●刻意靠近目标,

  动作隐蔽,泼洒完后迅速离开。据目击者介绍, “变态男”作案手法隐蔽、干净利落。

  作案周期:

  ●结合网友的反映,以及负责通道管理的工作人员接到的投诉,得出“变态男”作案周期不固定,有时三五天,有时几周甚至几个月出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