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公安已无“辽O”牌照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吴宗琪介绍,按照《全省取消“辽O”牌照换发民用号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于2013年12月27日开始集中抽调10名工作人员,元旦、周六、周日不休息,连续工作24天,提前9天完成第一阶段排查清理工作。
此前,沈阳、大连、鞍山等全省14市公安系统用车分别挂“辽OA、辽OB、辽OC……”特殊号牌,截至1月25日全省14个市公安局车管所已将本市公安系统的“辽O”车辆档案全部提走,并且上缴了“辽O”牌照,省交管局为这些车辆配发了临时牌照,有效期为一个月,限这些车辆在一个月内在当地车管所上民用牌照。
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已经于1月22日开始为省公安厅、法院、检察院、安全厅和系列公安(铁路、交通、民航、海关、林业等)的“辽O”牌照车辆办理迁出工作。目前,已经转出“辽O”车辆档案14493辆,全省各市已经完成8847辆“辽O”号牌车辆换发民用号牌工作。
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使用“辽O”号牌,省公安厅将组织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路面集中查缴行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继续使用“辽O”号牌的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陈浩 实习生 勾思涵
摄影记者 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