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日,周先生给晚报新闻热线84323110打来电话,称因为首发的公交车晚点,导致自己被老板辞退,他现在感到非常郁闷,并对公交公司充满了埋怨,公交公司是否该为自己的损失进行补偿?
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住在夏家河子,1月17日他找到了一份做木工的临时工作,需要每天6点准时到砬子山集合,然后再统一发车去干活。“我每天都要乘坐从夏家河子开往大连火车站的公交车,这趟车早上首发时间是5点,可我1月20日早上,第一班车5点20多才来。”周先生说,因为第一班车来得晚,自己迟到了十多分钟,老板十分不高兴,便把自己辞退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大连蓝星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夏家河子车厂负责人李先生,他解释,由于冬季天气寒冷,很多大客车的手刹车闸都出现了问题,手刹车皮管遇冷冷缩,起步非常困难。需要给大客车泵气,等气泵满后才能发动。“昨天我们的多辆大客车都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才会出现晚点的现象,如果给市民带来不便希望大家谅解。”李先生诚恳地说。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刘律师表示,公交车的主要作用是运输乘客,针对这种不能预见的情况,不能算是客运公司的责任,类似这种“不能预见”的情况也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刘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再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以防影响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