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对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非常后悔!”12月4日,在东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时,被控合同诈骗罪的翟某对自己骗取拆迁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翟某原是东陵区桃仙街道莫子山村党支部委员。莫子山村动迁期间,他找人顶包买宅基地,总共非法获利80万元。
找人“顶包”买宅基地
12月4日10时许,东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翟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四处搜寻旁听席上亲人们的身影。
今年35岁的翟某,原是东陵区桃仙街道莫子山村党支部委员。2010年,翟某所在的莫子山村被列为动迁区域,翟某被临时抽调到动迁办帮忙,负责每户村民宅基地测量绘图。
按照动迁政策,村里的老户宅基地400平方米的,回迁时可以得到200平方米的楼房。而新批的宅基地为300平方米的,回迁时给150平方米的楼房。
翟某发现村里许多村民宅基地都大于400平方米。动迁政策规定,超过400平方米以外的,只能按300元每平方米综合补偿。如果把这多余的宅基地买来,然后再找没有宅基地的村民顶替,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
翟某自己有一处300平方米的违建宅基地,按照规定按每平方米300元或500元进行补偿。翟某找到村民李某,让他智障的弟弟出面来顶替自己,从而骗得补偿款45.7万元。事后,翟某给李某10万元“顶包费”。
多次骗取动迁补偿款
2011年1月12日、13日,翟某找到村民吕某。吕某有宅基地796平方米,吕某父亲有宅基地869平方米。翟某出资65万元分别购买了吕某300平方米宅基地、吕父469平方米宅基地。随后,翟某找来侯某、张某、陶某三人顶替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骗得148平方米回迁房二套和综合补偿款14.2万元。而陶某的64平方米回迁房和103697元补偿款,因补偿还没下来便东窗事发而未果。
事后,翟某给侯某、张某“顶包费”各12万元。回迁房下来后,侯某、张某二人表示要房,又各给翟某现金28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