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现将拟提请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人选予以公示:
杨 丽,女,汉族,1961年11月出生,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学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光宇,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曹 蕾,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史明箭,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卓琦,女,满族,1968年8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 健,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拟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