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刘某来连打工,没找到合适工作,身无分文的他决定抢一笔钱,他冒充嫖客入室抢劫,不料遇到了见义勇为者,刘某还没得手就被制服。近日,刘某被法院判刑七年。
刘某出生于1992年,家住朝阳市,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去年,刘某觉得在家种地太没意思,想出来打工赚点钱。听老乡说大连很美,农民工的工作也挺好找,刘某就把目的地选在了大连。然而,他来连几天后,没能找到合适工作,钱也花完了。去年9月15日,刘某决定抢点钱花。
次日凌晨1时,刘某揣着尖刀,上街寻找作案目标。可刘某在街头转悠半天,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抢劫对象。就在刘某想放弃抢劫念头时,一名女子主动跟他搭讪,问刘某需不需要人陪,刘某知道自己遇到了“站街女”,他想趁机对她实施抢劫。随后,刘某随女子进入沙河口区某居民楼屋内。在确认屋内无人后,刘某突然亮出尖刀,逼住该女子,让她交出钱财。
由于刘某是第一次抢劫,心里很害怕,拿刀的手不自觉地抖了起来。女子见状,鼓起勇气,上前抢夺刘某手中的刀,并大声呼喊救命。双方在撕扯过程中,女子的脸部被尖刀划伤。
当时,女子的呼救声被邻居王先生听见,王先生来到女子的住处,经过搏斗,将刘某手中的尖刀夺了下来。案发后,女子向警方报了案,刘某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刘某当庭表示认罪,同意赔偿给受伤女子12000元,还表示愿意缴纳罚金。
记者张兴
法院判决
近日,沙河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