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室外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
据了解,2010年底,省卫生厅曾开展辽宁省卫生系统无烟单位考核、命名和表彰,对未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2011年,省卫生厅要求全省所有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及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均要建成无烟单位。而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临床基地慢性病研究 所的医生却公开违反禁烟规定,难道这个规定只是约束前来就诊的患者吗?
医院无疑应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当患者在遭受病痛折磨时,如果再遭遇”烟熏火燎“,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们希望医生们不要在医院公共区域内吸烟,更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将患者放在一边,干起”副业“来,千万不要玷污了医务工作者”白衣天使“的神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