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付鸣川)一个未满18岁,一个还不到16岁,竟然为了“帮忙”打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获悉,几名90后小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据董某供述,去年5月23日19时许,他和媳妇儿到西简易北侧彩票站。当时白某撞了他一下,他瞪了白某一眼,二人随即发生口角。之后董某到西简易网吧找到耿某,耿某叫了暴某、何某、褚某想去吓唬一下白某。4人均是90后,最大的耿某21岁,最小的何某还不到16岁。
4人回到彩票站,这时白某带着梁某也到了彩票站,双方打了起来。随后,几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害人梁某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合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4名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耿某、董某、暴某、褚某四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何某作案时未满16周岁,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