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决定授予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辽宁省营口盖州市万福镇镇长、乡级河长田富鑫等9人上榜。

  为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水利部组织开展了此次全国范围的优秀河(湖)长评选,鼓励全国各级河(湖)长、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沈阳市于洪区河长办等5个单位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鞍山市水利局河长制工作科科长孙井泉等5人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