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全力做好境外、省外来(返)辽人员管控工作,坚决守严守牢疫情防控防线。

  在入境人员排查管控上,要充分发挥海关入境检疫“第一道关口”作用,严格落实入境检疫、健康申报、信息检查、体温监测、隔离通道等全流程检疫工作。对所有入境人员实施“14+7+7”隔离管控措施,确保全流程、各环节的闭环管理。

  对于重点地区来(返)辽人员管理,省总指挥部根据域外疫情防控方案和工作规范,第一时间动态发布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预警,指导、部署各地科学精准落实重点地区来(返)辽人员健康服务措施,严防外省疫情输入。

  按照省总指挥部确定的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辽人员须集中隔离至来(返)辽后满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辽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流动。

  持续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入境人员隔离点不得与境内人员隔离点混用,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总指挥部相关要求,属地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管理和监管责任。集中隔离点要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要配足、配强必要的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24小时值守,切实强化隔离点工作人员管理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要安装门磁、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设施,严格管控隔离人员流动,坚决杜绝“假隔离”和交叉感染。同时,选派医护人员入驻隔离宾馆,指导环境设施消杀,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并强化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健康监测、体温监测。隔离场所要严格做好消毒管理,医疗垃圾、生活用品要严格消毒处理,公共区域做到经常性消毒,隔离人员入住前和离开隔离房间后均要消毒。

  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