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昨日,向沈阳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沈阳尚未根据该即将实施的法规推出具体罚则,但根据目前沈阳已经实施的相关养犬管理办法,也对日常养犬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养犬登记和养犬许可证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带犬外出行为,以及收留流浪犬等工作。

  “规定”中明确,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纪念性场所、饭店、商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航空港、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违反相关规定可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规定”中也明确指出,“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且主动避让他人。”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