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规范购房贷款手续代办行为

  不得强制购房人接受指定中介办贷款

  “必须找他们指定的中介办贷款,否则开发商不配合。”说起以前买房时的遭遇,沈阳市民李女士挺气愤,“当时还交了好几千元的代办费,自己办咋就不行?”3月17日获悉,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金融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购房贷款手续代办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不得强制购房人接受其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服务;购房人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服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与代办有关的任何费用。

  只能由开发商指定的房产中介代办贷款手续、中介收取高额的代办费、做假材料规避政策……很多购房人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会有这些遭遇。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购房人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得强制购房人接受其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服务。购房人可以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或者自行委托其他房产中介机构代办按揭贷款手续。

  针对一些中介机构收取所谓的“代办费”行为,《通知》要求,购房人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代办贷款服务的,开发企业或者金融机构应当与其指定的房产中介机构协商解决代办贷款服务费用,不得向购房人收取。同时要求:购房人选择自行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应予以配合协助,并提供便利条件。

  “找人做材料,保证贷款能下来!”面对一些中介人员的忽悠,可不能相信。《通知》指出,房产中介机构在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为购房人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购房贷款手续代办行为,沈阳市将加强行业监管,依据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购房资格、贷款资格等,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机构及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暂停网签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