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在我省相继落地,我省患者享受到了实惠,目前,患者在我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购买到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两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分别节约医保资金9.48亿和2.97亿,共计年可节约医保资金约12.45亿元。
中选品种及降幅
第一批国采
沈大试点:25个品种(26个品规),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恩替卡韦)
扩围:25个品种(26个品规),中选价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
第二批国采
纳入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32个品种,59个品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
降幅高的3个药品是吲达帕胺片、氟康唑片、格力美脲片、阿卡波糖。
覆盖临床用药范围
第一批国采
药品种类涵盖慢病用药、高血脂、高血压、抗肿瘤、乙肝、精神等多个治疗领域(如降脂药物阿托伐他汀、瑞托伐他汀;降压药:氨氯地平、福辛普利等格林美脲,高血压用药氨氯地平、福辛普利、厄贝沙坦,抗肿瘤药物吉非替尼、伊马替尼,治疗乙型肝炎的药物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精神科用药奥氮平、利培酮等)
第二批国采
药品种类涵盖慢病用药、抗感染、抗肿瘤、罕见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如降糖药物阿卡波糖、格林美脲,高血压用药坎地沙坦酯、奥美沙坦酯,抗感染药物阿莫西林、克林霉素,抗肿瘤药物阿比特龙、替吉奥,治疗罕见病动脉高压的药物安立生坦等)
执行时间和周期
第一批国采
沈阳、大连两市试点率先执行:2019年3月20日
省内其他12市扩执行:2019年12月15日
2019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30日11个品种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采购周期原则上1年;14个品种中选企业超过3家,采购周期原则上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
第二批国采
全省统一执行:2020年4月25日
2020年4月25日-2021年4月24日14个品种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采购周期原则上1年;18个品种中选企业超过3家,采购周期原则上2年。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