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交企业:

  按照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沈阳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提出的“市民在公共场所须戴口罩”防范疫情扩散传播的强制性防控措施要求,为了全市广大司乘人员能够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侵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企业督促广大驾驶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要对广大乘客进行安全防范提示,对没戴口罩乘车的人员进行劝离。

  2。各企业在此次疫情周期内,应当打印“为了大家健康,请戴口罩乘车”等提示语,在上线运营公交车上客门附近显著部位进行粘贴。以此减轻驾驶员的工作压力。

  3。指导广大驾驶员运营中,如有乘客不配合,应当及时报警。避免司乘矛盾发生。

  沈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