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2月26日电(记者 于也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沈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同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即时结算。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韩春丽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目的是消除城乡差异,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公平一致的医疗保险待遇;并扩大基金规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和共济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沈阳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将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机构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建立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在全市实行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政策和管理服务,显著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

  据介绍,对现在的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目前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8万元、12.5万元,2020年整合后统一提高到15万元;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现在是各区、县(市)单独统筹,整合后统一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而且在高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较新农合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