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8月29日电 (王斯文)学徒培养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

  近日,辽宁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争培训1.5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力争每年培训学徒1万人以上。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支后补的办法,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培训机构按照“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建立健全的与新型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学徒累计学风达到规定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培训机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