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邸雪莹)6月5日,记者在市政府网站上了解到,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市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按照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市直部门实行随机抽查事项252项。《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随机抽查的252项事项中,检查事项类别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为主。其中,市建委20项,包括对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市城管局17项,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排水监测检查和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监督检查等;市执法局52项,包括对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检查、对供暖达不到标准的检查、对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