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沈阳市民政局针对居(村)民委员会反映关于建立台账、出具盖章证明和检查评比达标等事项过多的问题,多次深入社区(村)开展纵向调研,并与49个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横向沟通,对缺乏法律政策依据、超出居(村)民委员会职责范围的事项予以清理,对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事项进行整合。近日,通过逐一确认,将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台账由274项减少为22项,盖章证明由81项减少为22项,面向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检查评比达标由21项减少为10项。其中,公证处的家庭关系盖章证明,社区不再开具。

  这份新公布的“居(村)民委员会盖章证明清单”中,有的盖章证明被多项合并,有的被彻底取消,多项合并的盖章证明可能使居民在办理手续上有所简化。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从沈阳基层社区了解到,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在新清单中消失了,这也是居民要求盖章比较多的证明。因此,以后要证明“我爸是我爸”,不需要再去社区了。

  对于这些“减少”的证明,各市直部门可能会采取废止的方式清理掉一部分,也可能用其他更便捷的方式让市民来证明,比如让市民出示其他可以证明的相关文件等。不久后,政府相关部门将就被取消的社区盖章证明问题,出台针对各市直单位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