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唐心萌)4月19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法制办主任王武范表示,《2017年度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日前已由沈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今年14个市直部门将对489家企业进行涉企行政检查。

  王武范表示,按照《沈阳市行政检查规定》和今年2月起施行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截至1月23日,市直共20个部门提报了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计划涉及检查对象2614家,同比去年减少了12472家。经审核,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农经委、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市旅游委、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档案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14个部门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及检查具体事项78项,检查对象489家,符合规定,列入今年沈阳行政检查计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