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纪检监察网消息,辽阳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辽阳灌区管理处处长肖德壮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肖德壮先后5次驾驶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宜;2009年3月至2016年8月,违规给单位3名司机发放补助。肖德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辽阳县中医院院长兼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刘光政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刘光政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严重超标。刘光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灯塔市中心医院副院长于福芳违规操办问题。2016年9月,于福芳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取礼金。于福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