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这些事儿以后有“河长”管了。3月21日,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对《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凡列入辽宁地表水和水功能区考核的河流都要无缝覆盖,每一段都要有“河长”。

  “河长”由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兼任。4月底前,省、市、县、乡四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人员确定。6月底前,省、市、县、乡四级“河(段)长”人员确定。

  “河长”都干啥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责任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在河湖显著位置、重要水质监测点位等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开“河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等内容。

  对“河长”追责

  2018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要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和治理及管理保护不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