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日报讯(白雪飞 记者 董国勋) 6月11日至6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在连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大连市政府及普湾新区管委会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并对普湾新区太平街道矿坑治理、散坟治理绿化、塔岭区域综合治理、石河街道闭坑矿治理、东沟沟域经济区绿化、松木岛化工园区滨海公路破损山体覆绿工程等进行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田,副市长朱程清、卢林,普湾新区管委会主任姜周陪同检查。
近年来,我市以贯彻落实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为契机,坚持把青山生态系统工程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全市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指出青山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做好青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青山保护工程建设;遵循依法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分级负责、分类施策的责任约束机制;实现资源利用、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为建设生态大连、绿色大连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