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家庭刘海涛家庭

  刘海涛,男,汉族,1974年6月22日生人,中共党员,2014年按照分局的工作安排,现担任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便衣警察大队大队长。

  一、爱岗敬业,默默无私奉献

  刘海涛同志1990年入伍参军,1992年转业到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局工作,1998年调至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工作。从警23年来,刘海涛同志破获大、小刑事案件100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9次,个人三等功、嘉奖数十次。妻子吕松1988年入伍参军,1992年专业到黑龙江省黑河市安全局工作,2001年调至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工作。

  刘海涛夫妻始终坚持把家庭的座标定位在服务于公安事业上,把家庭的责任聚焦在对党、对人民和对事业的忠诚之上。既当好民警、又做好家长,既当好干部、又做孝顺儿,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文明幸福家庭的新风尚,受到上级领导、分局民警,乃至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身体力行,弘扬家庭美德

  刘海涛和妻子吕松结婚二十多年来,两个人生活中一直相互照顾、相互信任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工作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取长补短,遇到困惑相互开导、相互帮助。两人始终认为只要互相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思考问题,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刘海涛父母均患有糖尿病,为了便于照顾年迈的老人,夫妻俩将两位老人从黑龙江接到家里悉心照顾。2013年12月,海涛父亲因病住院,正值年末攻坚战役期间,为了不让丈夫被分心耽误工作,妻子吕松白天在医院独自照顾老人,晚上赶回家里照顾女儿,待女儿睡下,她又返回医院。上行下效,女儿刘佳欣一直以父母为荣。在学业上她从不让父母操心,在生活上也常常为父母分担家务,照顾老人,看到辛苦的父母,女儿总是说,“我长大了,可以照顾奶奶爷爷,你们放心的工作吧。”

  三、勤俭持家,生活上清廉朴素

  刘海涛夫妇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在生活的各方面都讲求实效,厉行节约,能不花的钱坚决不花,能少花的钱坚决少花。刘海涛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带领皇姑分局便衣警察大队民警屡破大案,百姓送来的礼物和水果,海涛一直是拒之门外的,他从不拿百姓一份钱、不吃百姓一粒米,得到了群众对他的信任和拥护。

  四、团结邻里,交往上和睦相处

  刘海涛夫妇都有一颗善良、热情的心,遇到同事、邻居有困难,他们总是热情帮助。一位家境困难的母亲,为了孩子放学能早点回家,攒了数月工资给儿子买的一台自行车不幸被盗。刘海涛同志了解情况后,一方面组织队内民警积极破案;一方面自掏腰包给孩子买了台崭新的自行车,让他们感觉到人间有真情。一次办案过程中,刘海涛同志了解到一户被入室盗窃的孤寡老人,家境十分窘困,他默默记下老人的地址,在之后的日子里,海涛夫妇经常上门问寒问暖,并常常帮助买米卖油,还时常送一些好菜和水果到这位老人家中,让他感受到人间有真爱。

  刘海涛夫妇就是这样一对互敬互爱、尊老爱幼、相互支持、相互取长补短的平常夫妻。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感染了他们的女儿,感染了他们的同事,感染了他们身边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