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反弹扩散,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沈阳市公安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从4月4日0时起至4月6日24时,全市公安机关执行一级勤务模式,全市社会面巡逻防控执行一级勤务模式,强力推动各项安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实现“大事小事都不出,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

  切实强化祭扫场所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针对清明期间各祭扫场所停止祭扫服务的情况,广泛进行宣传,劝导群众清明期间不到墓园等场所祭扫;在各祭祀场所周边部署交警、巡警、治安等相关部门警力配合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护全市54处重点陵园、墓园等祭祀场所周边的公共秩序;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治安、刑事案件。

  切实强化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清明期间停止所有大型活动的审批;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危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严格矿山炸药、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源、散装汽油、烟花爆竹等重点物品的治安管控,确保危险物品不丢、不响、不流失;全面排查整改各类行业场所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长期停业后重新开业的场所细致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切实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全市祭扫场所、各大景区、高速公路、市内主干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长时间车辆滞留问题;严查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针对可能出现的焚烧秸秆影响安全问题,提前部署警示标识,适时采取封闭道路、限速、限行等措施,严防因浓烟影响行车视线而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切实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消防稽查部门会同各分、县(市)局对辖区消防三级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单位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警力对野外用火进行不间断巡查,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烧荒行为;组织警务航空支队全面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空中巡查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

  切实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组织巡警部门重点加强党政机关、领馆区、火车站、城市广场、繁华商业街区、公交枢纽等区域的巡逻防控;全面梳理公墓、墓园等祭祀场所、景区及周边的治安情况,将巡逻警力部署在关键部位,坚决确保各祭祀场所、景区及周边治安秩序平稳可控。依法管控群众街面明火祭扫行为,对屡禁不止的地点派专人定点看护,对屡劝不听的违法人员坚决依法处理。

  切实强化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投毒纵火等恶性刑事案件做到快侦快破;严厉打击借清明节祭扫之际敲诈勒索、偷盗抢劫、欺客骗财、兜售迷信物品等非法经营活动和现行违法犯罪;部署便衣警力,现行打击繁华商业街区、商场、公交、地铁线路以及餐饮、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扒窃违法犯罪。

  切实强化应急处突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应急处突力量配备,确保专业力量充足、在岗在位;严格落实“1、3、8分钟”应急处置圈和“10、20分钟”应急封控措施,加强火车站、繁华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应急处突工作。加强社会联动,优化扁平化调度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有效控制、第一时间依法处置。